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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起燃油叉车改新标准啦~

在环保和清洁能源势在必行的形势下,相较燃油叉车来说,电动叉车的市场占有率在逐渐攀升。通过我们烟台叉车近几年的销售数据也可以看出这个趋势。近期,国家出台了柴油叉车国三改国四的新规,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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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现批准《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28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2月29日印发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盟(EU)指令97/68/EC(截止到修订版2012/46/EU)《关于协调各成员国采取措施防治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气态污染物和颗粒物排放的法律》中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的技术内容及欧洲非道路第五阶段法规(EU)2016/1628《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对(EU)1024/2012和 (EU)167/2013的修订和对97/68/EC的修订和替代》中的部分技术内容。

本标准附录A~附录K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济南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潍柴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28日批准。

自发布之日起,即可依据本标准第四阶段技术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 kW以下(含560 kW)非道路移动机

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560 kW 以上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第四阶段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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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中不断进步。从我们烟台叉车销售情况也能看出,在艾瑞叉车所代理的斗山叉车车型中,N系列电动叉车(***可查看型号参数)作为热销车型,深受用户朋友们的喜欢。需要进一步了解热销车型的朋友们欢迎来电咨询!让我们一起为环保助力,让世界geng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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